導讀:2、榷酒榷酒,現在稱為酒的專賣。即國度壟斷酒的生產和出售,不許可私人從事與酒有關的行業。由于實施國度的壟斷生產和出售,酒價或者利潤可以定得較高,一方面可獲取高額收入,另一
2、榷酒
榷酒,現在稱為酒的專賣。即國度壟斷酒的生產和出售,不許可私人從事與酒有關的行業。由于實施國度的壟斷生產和出售,酒價或者利潤可以定得較高,一方面可獲取高額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此來調節酒的生產和出售。其內涵是極為豐碩的。在歷史上,專賣的情勢很多,重要有以下幾種:
(1)完整專賣
這種榷酒情勢,是由官府負責全體進程,諸如造曲,釀酒,酒的運輸,出售。由于獨此一家,別無分店,酒價可以定得很高,故往往可以獲得豐富的利潤,收入全歸官府。
(2)間接專賣
間接專賣的情勢很多,官府只承擔酒業的某一環節,其余環節則由民間負責。如官府只壟斷酒曲的生產,實施酒曲的專賣,從中獲取高額利潤。
在南宋時實施過,叫“隔槽法”,官府只供給場合,釀具,酒曲,酒戶自備釀酒原料,向官府交納必定的費用,釀酒數目不限,出售自信。
(3)商專賣
官府不生產,不收購,不運銷,而由特許的商人或酒戶在交納必定的款項并接收管理的條件下自釀自銷或經理購銷事宜,非特許的商人則不許可從事酒業的經營。
西漢前中期釀酒業是很發達的。但并沒有實施酒的專賣,西漢武帝時代第一次實施酒的專賣酒業政策的變更,是漢武帝一系列增強中央集權財經政策的一部分。漢武帝在位的五十多年中,針對當時商人操縱鹽業,鐵業,投機倒把,大發橫財,但卻“不佐國度之急”的不義之舉,首先下令把鹽業,鐵業收歸國度專營,這些辦法為增長國度的財政收入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這也為實施榷酒預備了主要的前提條件。既然鹽和鐵可以實施國度專賣,酒這種商品,到了必定的水平,提到專賣的議事日程也是遲早的事了。因為酒確切是一種可認為國度斂聚偉大財富的特別商品。
促使實施榷酒政策的直接原因可能還是國度財政的日益捉襟見襯。在漢武帝末期,由于國度連年邊關戰斗,耗資偉大,國度財政入不敷出。“酒這種幾乎象鹽,鐵那樣廣泛的物品,由于生產辦法相比較較簡略,生產周期比擬短,投資少,原材質起源豐碩,產區散布普遍,酒的銷路極廣,社會需求量極大,贏利豐富,其斂財聚寶的經濟價值終于第一次被體現出來了。據史料記錄,天漢三年(前98年)春二月,”初榷酒酤“(《漢書·武帝本紀》)。
榷酒的開創,在中國酒政史上甚至在中國財政史上都是具有重大意義的大事。這是因為:(1)榷酒為國度擴展了財政收入的起源,為當時頻繁的邊關戰斗,浩繁的宮廷開支和鎮壓農民起義供給了財政起源。且這比直接向人民征稅要高超,更合情理。因為酒是極為普及的物品,但又不是生涯必須品。實施專賣,進步出售價錢,表面上看,飲酒的人未受到傷害。但酒的價錢中實際上包括了飲酒人向國度交納的費用。這對于不飲酒的人來說,則間接地減輕了累贅,盡管這也是一般人所體察不到的。(2)從經濟上增強了中央集權,使一部分商人,富豪的好處轉移到國度手中。因為當時有資歷開設大型酒坊和酒店的人都是大商人和大地主。財富過多地集中在他們手中,對國度并沒有什么利益。實施榷酒,在經濟上剝奪了這些人的特權。這對于調解貧富差距,無疑是有必定的提高意義的。(3)實施榷酒,由國度宏觀上增強對釀酒的管理,國度可以依據當時食糧的豐歉來決議釀酒與否或釀酒的范圍,由于在榷酒期間不許可私人釀酒,賣酒,故比擬容易掌握酒的生產和出售,從而到達勤儉食糧的目標。
酒的專賣,在唐代后期,宋代,元代及清朝后期都是重要的酒政情勢。
在歷史上,北宋和南宋兩代酒的專賣是較具特點的。北宋的專賣有多種情勢。據史料記錄,大體上有二種,此外還有承包制情勢。
在歷史上還有一種專賣,即酒曲的專賣,官府壟斷酒曲的生產,由于酒曲是釀酒必不可少的根本原料,壟斷了酒曲的生產就等于壟斷了酒的生產。民間向官府的曲院(曲的生產場合)購置酒曲,自行釀酒,所釀的酒再向官府交納必定的費用。這種政策在宋代的一些大城市,如東京(汴梁),南京(商丘)和西京(洛陽)曾實施。
本站聲明:本站不生產及銷售任何產品(內容收集于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對侵權內容進行刪除)本站對所有文章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豫ICP備2021022599號-1